MPF 計糧 4 個常見錯誤 ‧ 點避免被 MPFA 重罰
2025 年 5 月 1 日對沖機制正式取消之後,僱主供款邏輯整個完全改變。我們過去 8 個月幫超過 30 間中小企做 MPF audit,發現絕大多數老闆在呢 4 個地方計錯,輕則被 MPFA 追補 + 罰息,重則被罰 HK$ 10 萬。本文一次過拆解。
強積金強制性供款由僱主及僱員各按有關入息 5%供款:月入少於 HK$7,100 僱員免供(僱主照供),HK$7,100 至 30,000 雙方各 5%,超過 HK$30,000 雙方各以 HK$1,500 封頂。
最常見的錯誤是:佣金、雙糧、花紅漏計入有關入息;新僱員供款起計日計錯(僱主由受僱首日起計,僱員有首 30 日免供款期);以及 2025 年 5 月 1 日取消「對沖」後,未有為長期服務金/遣散費預留資金。月薪僱員的供款日一般為每月第 10 日。
強制性供款速查(月薪僱員)
| 每月有關入息 | 僱主供款 | 僱員供款 |
|---|---|---|
| 少於 HK$7,100 | 有關入息 × 5% | 無須供款 |
| HK$7,100 – 30,000 | 有關入息 × 5% | 有關入息 × 5% |
| 高於 HK$30,000 | HK$1,500 | HK$1,500 |
最後更新:(數字已按官方資料核對,詳見文末「官方資料來源」)
先講基本:2026 MPF 數字
每月強制性供款都是有關入息(Relevant Income, RI)計算,僱主及僱員各供 5%。但 RI 上下限有以下規定[1]:
| 每月 RI | 僱主供款 | 僱員供款 |
|---|---|---|
| 少於 HK$ 7,100 | 5% × RI | 豁免供款 |
| HK$ 7,100 – HK$ 30,000 | 5% × RI | 5% × RI |
| 超過 HK$ 30,000 | 封頂 HK$ 1,500 | 封頂 HK$ 1,500 |
表面看似簡單,但以下四個常見錯誤主要源於「RI 計算錯」、「第 60 日 規則錯」、「混淆 VC / TVC」、「對沖後 撥備 漏了做」引起。
錯誤 1:佣金、雙糧及花紅/獎金未有計入 RI
RI 的定義在《強積金條例》第 2 條 — 包括「所有以金錢支付的有關入息」[2]。換句話講,以下全部都要計:
- 基本月薪
- 佣金
- 雙糧 / 13 個月糧 / 年終花紅
- 績效獎金(花紅/獎金)
- 勤工津貼、膳食津貼、房屋津貼(如以現金支付)
- 加班費
不需要計的項目:
- 遣散費(SP)/ 長期服務金(LSP)
- 實物(如餐券、實物住宿)
- 賠償性質的特惠款項
- 生日、婚禮或添丁時發放的一次性慰問金
客戶 A 一個 sales 員工底薪 HK$ 15,000,2025 年 12 月發 HK$ 25,000 commission + HK$ 15,000 雙糧。正確當月 RI = HK$ 55,000,供款封頂 HK$ 1,500(僱主)+ HK$ 1,500(僱員)。錯誤做法:只計 HK$ 15,000 底薪做 RI,僱主漏供 = $1,500 - $750 = HK$ 750;僱員少扣 HK$ 750。如積金局審查時發現,追補加 5% 罰息。
錯誤 2:第 60 日 新員工規則錯算
積金局指引:僱主供款由僱員受僱首日起計,新僱員的首次供款可於僱員受僱滿 60 日所在月份完結後的下一個供款日(每月第 10 日)或之前支付;僱員則享有首 30 日免供款期,並毋須就免供款期後的首個不完整糧期供款[3]。僱主與僱員的起計日不同,是最常計錯的地方。
舉個例
員工 B 於 2025 年 10 月 15 日入職,月薪 HK$ 25,000,糧期為每個公曆月。受僱第 60 日為 2025 年 12 月 13 日,所以首次供款須於 12 月完結後的下一個供款日(2026 年 1 月 10 日,遇星期六或公眾假期順延)或之前支付。
| 糧期 | 僱主供款 (HK$) | 僱員供款 (HK$) | 備註 |
|---|---|---|---|
| 2025 年 10 月(15 日至 31 日) | 該期有關入息 × 5% | 0 | 僱主由受僱首日起計;僱員在首 30 日免供款期內 |
| 2025 年 11 月 | 1,250 | 0 | 免供款期完結後的首個不完整糧期,僱員毋須供款 |
| 2025 年 12 月 | 1,250 | 1,250 | 10 月至 12 月供款一併於 2026 年 1 月 10 日或之前支付 |
| 2026 年 1 月 | 1,250 | 1,250 | 正常 5% × 有關入息,2 月 10 日或之前支付 |
如果新員工離職時都未滿 60 日,僱主同僱員都不需要供款。但您仍然需要在出糧時記錄他的僱用期,因為計入長期服務金 / 遣散費資格時是有用的。
錯誤 3:混淆 Mandatory、VC、TVC
呢三個分得清,是 IR56B 申報、稅務扣減、員工查詢供款結餘的基礎。
| 類型 | 是什麼 | 稅務扣減 | IR56B 申報欄 |
|---|---|---|---|
| Mandatory (MC) | 條例下的 5% 強制供款 | 僱員可扣 HK$ 18,000 上限 | 第 11(i) 項 |
| Voluntary (VC) | 非可扣稅的自願供款 | 不可扣稅 | 第 11(j) 項(單獨列出) |
| TVC | 合資格自願性供款(Tax-deductible VC) | HK$ 60,000 / 年 (合稅級數) | 個人申報 BIR60,不在 IR56B |
最常見錯誤:僱主好心幫員工做 VC(額外強積金供款),但在 IR56B 將他加埋落 強制性 一欄。結果員工報稅時稅務局誤以為他有 HK$ 36,000 的 強制性 可扣,造成不必要的 後續審查。
錯誤 4:2025 對沖取消後,
LSP / SP 的撥備未有處理
2025 年 5 月 1 日對沖機制正式取消。意思是:之後的長期服務金(LSP)或遣散費(SP),僱主不可以再用 MPF 累積供款來對沖。所有 LSP / SP 必須由公司現金 / 應付帳項目支付[4]。
這個轉變對現金流及審計均有影響:
- 會計層面:HKFRS / HKAS 19 要求公司須在資產負債表內為「過渡期」長期服務金(LSP)作出撥備。即使 2025-05-01 之後的服務年期,仍要按 0.5 個月薪 × 服務年期計算應計金額。
- 現金流:以前裁員時 MPF 對沖出 HK$ 20 萬,老闆只需要再給少少差額。現在全部 HK$ 20 萬都是由公司戶口出 — 我們有客戶因為 2025 Q3 裁 5 個員工,要一次過支付 HK$ 80 萬。
- 政府過渡資助:勞工處設立 25 年資助計劃,僱主可申請最多 HK$ 50,000 / 員工 / 年(首年),逐年遞減[5]。是過渡,不是救命,但不申請就取不到。
如果您的核數師 在 2026 年第一季的審計中 無協助您計 LSP/SP 撥備,可能產生披露風險。賢滙的做法是在月結時自動計每名員工的 累計 LSP 撥備,月度報表清楚見到。
如果計算錯誤,
MPFA 的罰則是多少?
根據《強積金條例》第 7C 及 第 43B 條:
- 逾期供款:MPFA 收取附加費 = 5% × 未繳金額 + 法定利息
- 持續未繳:可被檢控,罰款最高 HK$ 100,000 + 監禁 6 個月
- 蓄意拖延供款:可被檢控,罰款 HK$ 350,000 + 監禁 3 年
- 未為新員工開強積金戶口:每名員工最高罰款 HK$ 100,000
2024 年 MPFA 共檢控超過 1,200 宗案件 — 大部分都是 SME。不要以為「我細粒他們不會來」。
5 項每月 MPF 檢查清單
- 每名員工的 RI 是否全部包含 花紅/獎金 / commission / 雙糧?
- 新員工 第 60 日 是否準確判斷?
- VC 同 MC 是否分清楚?IR56B 申報欄位是否準確?
- LSP/SP 撥備 是否每月 accrual?
- 受託人的每月對帳單是否與您的薪酬紀錄核對一致?
如果您對以上任何一項有疑問,建議今個月就做一次自查。MPF 錯漏是連續性的 — 一錯就跟您幾年,越遲修越貴。
常見問題(FAQ)
強積金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是多少?
月薪僱員的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分別為 HK$7,100 及 HK$30,000;超過 HK$30,000,僱主及僱員每月供款各以 HK$1,500 為上限。
佣金、雙糧、花紅要不要計強積金?
要。有關入息包括工資、薪金、假期津貼、佣金、花紅、獎金、合約酬金、賞錢及現金津貼;第 13 個月薪金(雙糧)亦屬有關入息。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則不計。
新員工幾時開始供強積金?
僱主供款由受僱首日起計,首次供款須於僱員受僱滿 60 日所在月份完結後的下一個供款日或之前支付;僱員有首 30 日免供款期,亦毋須就其後首個不完整糧期供款。
強積金供款日是幾號?
月薪僱員的供款日一般為每月第 10 日,例如 9 月份糧期的供款須於 10 月 10 日或之前支付給「積金易」平台;如遇星期六、公眾假期或惡劣天氣警告,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取消強積金對沖後,僱主要注意什麼?
由 2025 年 5 月 1 日(轉制日)起,僱主不可再用強制性供款的累算權益抵銷該日後服務年資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政府推出為期 25 年的資助計劃,協助僱主過渡。
僱主需要給員工什麼供款紀錄?
僱主每月向「積金易」平台支付供款後,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向僱員提供每月供款紀錄,列明有關入息、雙方強制性及自願性供款及支付日期。
官方資料來源
- 積金局:強制性供款 — www.mpfa.org.hk/mpf-system/mandatory-contributions/employees
- 勞工處: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 — www.labour.gov.hk/tc/news/aoa.htm
- 政府新聞公報: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今日生效 — 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505/01/P2025043000322.htm
- 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資助計劃 — www.offsettingsubsidy.gov.hk/tc/
-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 485 章) — 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485
以上資料於 2026 年 9 月 30 日核對。政府收費、限期及資助條款可能不時更新,實際以相關政府部門最新公布為準。
引用資料 ‧ Sources
- 積金局:強制性供款(有關入息水平) — www.mpfa.org.hk/mpf-system/mandatory-contributions/employees
-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Cap. 485) 第 2 條 — elegislation.gov.hk/hk/cap485
- 積金局:強制性供款(供款日、新僱員及免供款期) — www.mpfa.org.hk/mpf-system/mandatory-contributions/employees
- 勞工處: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 — www.labour.gov.hk/tc/news/aoa.htm
- 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資助計劃(援沖易) — www.offsettingsubsidy.gov.hk/tc/